关于推荐第九届正阳县拔尖人才人选的通知

时间:2018-05-23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活力,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按照《正阳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九届正阳县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坚持“识才、爱才、敬才、用才”,切实把做出成绩和贡献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拔尖人才队伍,为实现正阳县赶超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业内认可、突出实绩原则;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原则;坚持以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原则。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推荐对象:全县各行业各领域中,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列入选拔对象。

推荐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社会,贡献社会,公众口碑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在同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较大影响力;自主创新,科研成果突出;事业心强,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在我县工作三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16年12月31日);近三年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专利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省科技杰出贡献奖、省科技进步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实用社会科学奖(省发展研究奖);获得市科技进步奖的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市级以上青年科技奖、自然科学学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奖、技术能手获得者及学术技术带头人、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等。获得国家部委奖项的参照省级奖项执行,获得省厅局奖项的参照市级奖项执行,获得市厅局奖项的参照县级奖项执行。其它奖项经县拔尖人才评审委员会认定后可按相应级别奖项执行。

2、在自然科学理论研究中,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创新性成果,出版过专著或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围绕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完成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专著、论文,其研究成果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所采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3、在工程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解决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做出重要贡献;在技能方面,具有被社会或行业认可的绝招绝技,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中有重大突破,或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方法,对工艺生产领域具有变革性作用,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技能人才。

4、在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中,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首创或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有重大改革和创新,单位或本人获得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企业经济效益连续三年保持全市同行业先进水平或市领先水平,主要产品获市(厅)级以上奖励,通过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在教育教学领域,创造性地提出和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教育教学方法,在推进教育改革和科技创新方面业绩突出;从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管理和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政府表彰。

6、在卫生医疗领域,医疗技术有重大创新,疾控工作有突出贡献;医德高尚,医术精湛,同行和社会公认。

7、长期在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服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农村具有一定技术特长和经营管理经验的新兴经济组织(联合体)、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的优秀人才,在扶贫领域做出杰出成绩者优先入选;致富能力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具有较高声誉的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含农村基层干部和城区社区干部)。

8、文化、艺术、新闻、网络、出版、体育等领域,处于行业内领先水平,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记者、编辑、主持人、出版人才、文学艺术人才、网络专业人才、教练员和运动员等。

9、在社会工作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在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群众文化、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人才。

10、在县级以上组织的创新创意大赛中获得较高奖项、成果和项目有重要价值,或在创新、创业方面做出较大成绩的人才。

11、其他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业内公认的特殊人才。

根据上述条件,推荐人选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奖、经济社会效益、荣誉称号等以2014年(含2014年)以来取得的为主。

三、推荐程序和办法

采取单位推荐、专家联名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

单位推荐一般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经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以单位文件的形式呈报县委知工办(人才办)。非公有制单位人选由行业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审核后,以文件形式报县委知工办(人才办)。

专家联名推荐,一般应由国家特殊津贴专家、省优秀专家、市、县拔尖人才二人以上联合提出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人选,并出具书面评价意见,直接向县委知工办(人才办)申报。

个人自荐,即个人可以直接向县委知工办(人才办)申报。

申报人选较多的单位可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选,确保申报人选优中选优。

四、报送材料

推荐人选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党组(党委)推荐报告: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程序、推荐人选及其排序等情况,并加盖公章。

2、推荐表格:《正阳县拔尖人才推荐表》(用A4纸打印,一式1份)、《正阳县拔尖人才推荐人选登记表》(用A4纸打印,一式1份)、《第九届正阳县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名册》(用A4纸打印,一式1份,电子文档用EXCEL格式,并按推荐顺序填写)。

以上推荐表格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表格下载:使用网易126电子信箱,输入用户名zyxrcb,输入密码zy8915290,打开收件箱,选择“拔尖人才表格”信件下载。

3、相关证明材料:

(1)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有关奖励证书和鉴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关著作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有关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论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经营管理人选材料,需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企业经济效益及安全生产情况证明材料,由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等情况的原始证明材料。

(5) 具有公职职务的人选,须提供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和卫生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其他参评的人选须提供无违法违纪的证明材料。

(6)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律用A4纸印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报送1份。原件审验后当即退还。

五、 选拔名额

    全县拟选拔100名第九届拔尖人才人选,各乡镇单位行业原则上不分配名额,全县统一进行评选。

六、组织领导

1、选拔拔尖人才是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导向性很强。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2、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由县委知工办(人才办)负责实施,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配合,严格按照人选推荐条件和程序办事,并切实做好舆论宣传、材料审核等具体工作,保证推荐工作真实、准确、客观,防止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虚报业绩,真正把优秀人才推荐上来。

3、要在保证人选质量的前提下,注意推荐长期在一线工作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以及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专家,注意推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法律方面及网络工作方面的优秀人才,注意向教育、卫生、农业等科研生产一线人员倾斜。

推荐材料务于2016年10月31日前报送县委知识分子(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96-8915290

电子信箱:zyxrcb@126.com

地址:县委三楼知工办(人才办)

 

附:1、《正阳县拔尖人才推荐表》

2、《正阳县拔尖人才推荐人选登记表》

3、《第九届正阳县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名册》

 
 

 中共正阳县委组织部


                              2016年10月11日